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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利用台资稳居大陆第一 达1.3亿美元

2010年12月14日 08: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一直走在大陆前列的闽台农业合作继续保持先行。记者13日从福建省农业厅了解到,今年来,福建新批台资农业项目62个,合同利用台资1.3亿美元,实际到资8000万美元。

  至此,福建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达2239个,合同利用台资29.2亿美元,实际到资16.8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位居大陆各省市第一。

  与此同时,ECFA的签署和生效刺激了闽台农产品贸易的快速成长。来自福建省农业厅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10月,闽台农产品贸易4.4亿美元,同比增长59.7%,其中出口3.74亿美元,增长67.2%;进口6648万美元,增长27.6%。

  福建的漳浦、漳平、仙游、明溪等4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成为闽台农业合作的重要载体。如2006年获准设立的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现已有70多家台资农业企业和7个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入园投资兴业,总投资超1.2亿美元,形成了花卉、果蔬、茶叶、渔业、农产品加工等五大特色产业区。 

 

  今年11月在福建连续举办的海峡两岸“林博会”、“茶博会”、“农博会”,作为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平台,参展台商创新高,成效显著。

  凭借“林博会”平台的效应,设有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的三明市大力拓展对台合作,今年来已新签涉林台资项目18项,拟利用台资1.69亿美元;新批办农林台资企业15家,总投资7697万美元;新引进台湾农业“五新”技术14项,推广面积700亩;永安、明溪闽台农林合作示范区规划已通过省级验收。(记者 罗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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