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于电信诈骗公司,用取款、洗钱、转账等方式,短短两个月转走300多万诈骗款。昨日,9名被告因涉嫌诈骗罪在孝感市孝南区法院受审。
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在孝感市某银行ATM机上拿多张卡反复“洗卡”(验证信用卡能否继续使用)时,引起警方注意,孝南警方迅速将该男子控制,并从其身上搜出多张可疑的银行卡,经审,该男子陈某涉嫌电信诈骗。至当年12月19日,该团伙的另8名同伙,先后被警方从各地抓获。
随着调查深入,该团伙的敛财套路逐渐清晰。台湾多家电信诈骗公司以更改来电显示号码等手段,冒充司法机关和电信部门工作人员,拨打一些市民家中的固定电话,谎称其电话被他人绑定并拖欠电话费、其身份信息被盗用而涉嫌信用卡诈骗、洗钱、集资诈骗等,骗取机主信任,以司法机关为其存款设置保密防火墙等为由,大肆诱使机主转账。
而受电信诈骗公司指派,36岁的台湾人邓某于2009年6月至11月潜入大陆,陆续网络、招揽陈某等5名台湾同乡及广某等3个内地的“90后女孩”为他打工。仅从当年9月15日至11月14日案发,该“提款团”共替诈骗公司提走全国各地53名受害人的受骗款,共计3173589元。其中最多一笔骗了38万多元,仅10月24日即得手6笔,获利48万元。
邓某介绍,其实他们只是上线的一个“提款组”,真正的电信诈骗公司他并没有见过。诈骗公司会给他们寄发银行卡,他们只需将钱取出,转到另外的安全账户即可,他们获取整个赃款约10%,其余的通过地下洗钱的方式汇往台湾的诈骗公司。
9被告中年龄最小的广某的母亲也从贵州老家赶到孝感。法庭上,她不时抬手擦泪。据其介绍,女儿小时一直很听话,这次她只是说出去打工了,谁知竟走上了歪路。
庭审至昨日下午3时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楚天都市报》 记者 王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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