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两岸推商标注册权“证券化” 闽台先行先试

2010年11月26日 10: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月22日起,台湾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大陆优先申请商标注册权,就是说什么时候在台湾申请注册某一商标,这个时间可被视为在大陆申请注册该商标的时间,此举可有效防范两岸商标抢注行为。

  商标是商品留给消费者的高度浓缩印象,是品牌的载体,是销售的先行。随着台商拓销大陆内需市场的推进,商标保护日益重要。这方面,厦门迈出了具有示范性的第一步。

  最近,厦门“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台湾“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正式签署了两岸(厦门-台北)知识产权联盟合作协议,接下来将在厦门和台北分设秘书处。这是两岸正式成立的首个知识产权联盟。

  杜绝抢注商标和“搭便车”

  台湾 “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会长魏忆龙向导报记者称,两岸成立知识产权联盟,不仅通过这个平台让两岸企业的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保护,也可以更好地运用和管理好知识产权,把知识产权变成财富。

  魏忆龙表示,知识产权有其地域性,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分支内容,地域性表现得更加明显。“两岸的商标法令为各自商标提供了保护,可是彼此间的商标没有互换,容易造成抢注现象。”魏忆龙说。“随着两岸交流越来越频繁,商标抢注或类似搭便车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魏忆龙认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两岸 (厦门-台北)知识产权联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双方应该据此共筑安全网络,保护企业商标权。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