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台办日前联合制定《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指出,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应主动适应两岸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认真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大陆投资主体赴台投资,应不危害国家安全、统一。
《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规范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直接投资,实现两岸经济互利共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大陆企业积极稳妥地赴台湾地区投资,形成互补互利的格局。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应遵循互利共赢和市场经济原则。
第三条 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应主动适应两岸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结合自身优势和企业发展战略,精心选择投资领域和项目;认真了解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注重环境保护,善尽必要的社会责任。
第四条 大陆投资主体赴台湾地区投资,应符合以下条件: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