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福建省内新台币兑换业务银行机构增至4家

2010年11月17日 14: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闽台金融交流先行先试又获新突破。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透露,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厦门银行在厦门市取得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及其含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试点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

  加上此前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福建省内新台币兑换银行机构增至4家,新台币兑换业务也由银行柜面延伸至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扩大了兑换网点和业务辐射面。

  据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的统计,今年1-9月,福建全省共兑入1.83亿元新台币,兑出1.86亿元新台币,同比增长56.93%、137.43%。

  在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方面,福建已经进行了为期12年的试点:1998年,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率先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2003年12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个地区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又开始办理一定范围的新台币现钞的兑出业务,福建成为大陆唯一的新台币兑出业务试点。

  兴业银行于今年5月18日正式开办兑换业务,首批试点地区为福州、厦门和漳州。交行福建省分行于今年6月7日正式开办兑换业务,首批试点机构为省行营业部、泉州分行和福清支行。(记者胡善安)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港澳侨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