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4个月里,阙姓、张姓两名台湾人在珠海通过组织电信诈骗团伙,共骗取33名韩国人合计4.1亿余韩元。此案日前已由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宣判决,这两名诈骗团伙组织者分别获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09年2月,台湾居民阙×苑、张×斌共同出资40万元人民币,在珠海先后招募了50多人从事以跨国电话诈骗韩国人的犯罪活动。他俩将所招人员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轮流作业,通过 “网络电话群发诈骗信息——冒充邮局职员代报警套取个人信息——冒充警察谎称账户资金存在被盗风险,套取银行卡信息——冒充警察科长以更改磁条信息防止资金被盗为由让受害者转账入韩国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入国内账户”等5个环环相扣的步骤,诈骗韩国民众4.1亿韩元。同年7月4日,这一诈骗集团的55名涉案者在珠海被抓获。
经过长达一年的跨国取证,今年8月11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日,55名被告人同时过堂,创下了珠海的审判历史之最。
法院审理后认为,阙×苑、张×斌等5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阙×苑、张×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诈骗犯罪活动,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两名诈骗组织者获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47名诈骗集团成员各获刑16个月到3年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有6名被告因在2009年6月底才加入该诈骗团伙,不到10天即被抓获,法院认为他们未获得犯罪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记者 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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