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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欢迎两岸金融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0年09月26日 08:2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近日获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台设立代表处,中国银监会新闻发言人25日表示,银监会欢迎两岸深化金融合作的积极进展。

  中行和交行日前先后获得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台湾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台设立代表处,成为首批赴台开设分支机构的大陆银行。这是自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生效以来,两岸银行业良性互动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银监会欢迎两岸深化金融合作的积极进展,希望双方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交流互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丰富完善对两岸社会民众和工商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推动两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中行和交行均已完成设立台湾代表处的相关注册登记手续。根据ECFA及早收清单的相关规定,大陆的银行经许可在台湾设立代表处满一年后,可申请在台设立分行。

  此前,银监会已宣布,批准台湾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和彰化银行首批4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进行分行的筹建工作。(记者刘诗平 白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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