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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规定:台湾籍职工将可享受社保待遇

2010年09月14日 16: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籍职工可同享社保待遇

  南京出台三十条意见深化宁台合作

  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宁台合作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30条意见为吸引台商来南京投资出台了不少优惠措施,包括将在科技研发、银行、证券、保险、专业设计、医院等领域扩大对台资企业的开放。并将推动南京经贸社团适时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

  鼓励台资企业境内上市 

 

  《意见》对台资企业提出了不少财税扶持力度,并鼓励台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并给予资金补贴。同时增加信贷投入,加强对台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台资重大项目争取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方式,直接向总行申请单列项目资金。

  台湾和南京两地都有实力一流的高校,《意见》也鼓励两地的高校建立联盟,并促进两地的高校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就此也给出了大量优惠举措和政策倾斜。如,鼓励和支持台湾研究机构、大学在宁设立研究机构。鼓励两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产业,兴办研发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鼓励大型超市设台湾商品专柜

  记者了解到,《意见》表示要帮助台湾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旧换新等活动,并鼓励大型超市设立台湾商品专柜。《意见》还鼓励台资企业在河西奥体的台湾名品城建立销售公司总部,设立内销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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