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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吁尽快设“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并投入运作

2010年09月13日 16: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备受关注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12日正式生效,对此,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邓利娟教授表示,ECFA生效后,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已是迫在眉睫。她并呼吁“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应尽快设立并投入运作,邓利娟表示,ECFA生效是一个开端,今后两岸还需共同努力确保ECFA已签署项目的执行,并本着两岸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继续展开后续商谈。

  邓利娟指出,由于ECFA的商签仅用了不到半年时间,双方在协商中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快、易、少”,这从客观上也导致了两岸业界的不少需求无法通过早期收获得到满足。对于后续协商,两岸需要在做好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共同加以积极推动。

  ECFA生效后,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已是迫在眉睫。邓利娟说,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非常重要,人员构成将备受关注。

  邓利娟说,“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应尽快设立并投入运作,根据ECFA的规定,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可见两岸成立委员会是落实ECFA执行的重要机构,有必要尽速成立。

  此外,两岸不仅需要建立协商机制、合作机制,也需建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保障推动两岸经贸合作交流的健康持续发展。

  邓利娟表示,“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立后,将会协调、组织各项协议的商谈,以推动两岸加强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金融合作、海关合作、产业合作、电子商务合作等领域协商的尽速展开,进一步推进两岸经贸制度化、自由化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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