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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法律交流扩大 闽五年办理涉台公证13.3万件

2010年08月30日 11: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昨日(29日)从(福建)省司法厅获悉,福建省公证员队伍积极做好有关涉台公证工作,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涉港澳公证49421件、涉台公证133097件。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勇介绍,对港澳台的公证业务是福建省公证行业的一大特点、亮点,福建省各公证机构每年办理2.5万件左右涉台公证文书,涉台公证业务在大陆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

  近年来,海峡两岸民间交往日益频繁,台港澳法律交流服务持续扩大,福建省涉台港澳公证业务逐年增多,业务范围涉及出生、未受刑事处分、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等多个领域,近年来还办理涉台定居、病例、税务等公证。全省各级公证队伍通过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鼓励各公证处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台胞申办公证的,予以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在厦生活、确有经济困难的台属(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申办公证的,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减免公证费用;推出服务台胞办证新举措,在海沧长庚医院设立了台胞办证点,方便台胞病人家属办理公证,首创大陆公证机构在台资医疗机构设立办证点之先例。同时,各级公证队伍还积极为台商创业基地、台湾农民创业园等项目提供公证服务,为台商的投资置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等。(记者 包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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