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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新规:台胞在闽就医享受“超级服务”

2010年08月23日 08: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各台胞医疗定点医院要建立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及相应的应急救治流程,对急危重症台胞病人,要做到先救治后办理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救治;台胞病人在门诊连续就诊二次,不能明确诊断的要组织专家会诊。这是福建规范台胞在闽就医服务的新规定。 

 

  福建省卫生厅刚出台的《福建省台胞医疗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试行)》已下达福建各卫生部门、各台胞医疗定点医院。此间卫生主管部门22日表示,福建台胞医疗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了统一规定,台胞病人在闽就医不仅能享受到“超级服务”,还能感受到医护人员满满的关怀之情。

  两岸虽只有一水之隔,就医习惯却存在众多差异。对此,《福建省台胞医疗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试行)》要求福建各台胞医疗定点医院的各类工作人员(含台籍及外籍医护人员)在为台胞进行医疗服务时,要尊重台胞病人的就医习惯,尊重和维护台胞病人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

  根据规定,福建各台胞医疗定点医院的各类工作人员对台胞病人的咨询须统一使用普通话,如遇特殊情况,可使用方言或外语;与首次接诊的台胞病人及家属谈话前先做自我介绍,要使用敬语、谦语、雅语,“请”字当先,除治疗时要核对台胞病人基本情况外,不可直接称呼病人姓名与床号,要用“先生、女士、小姐”等礼貌用语;当台胞病人询问或求助时,工作人员不能使用“不知道”、“去问问别人”、“这不是我的职责”等语言,并且要掌握常用汉语的繁体字书写和阅读。

  此外,《福建省台胞医疗定点医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试行)》还对医师、护理人员、医技人员、出院管理人员、行政管理、后勤人员的工作规范制定了详细规定,要求各类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台胞病人的权利,为解除台胞病人病痛尽心尽责。(记者 詹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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