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圆桌会议14日在台湾新竹举行,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会长邵琪伟表示,大陆方面下一阶段将做好“适时与台旅会磋商,在条件成熟时选择适当城市,实施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等十项工作,不断拓展两岸旅游大产业合作。
邵琪伟说,从两岸旅游双向交流的长远发展来看,开放“个人游”是符合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可以扩大旅游效益的普惠面,增进两岸交流。大陆总体上持积极态度,但目前应本着务实态度推进。由于“个人游”与团队游属于不同的旅游方式,在实施“个人游”之前,需要修改相关法规,完善管理方式,相关部门也需要进一步配合来应对“个人游”带来的新挑战。
邵琪伟表示,自2008年7月18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年来,两岸旅游交流取得很大成绩。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已经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互利双赢、合作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大陆下一阶段在推动两岸旅游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方面,将重点做好十项工作,包括:适时放开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限制,并有序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数量等。
邵琪伟还建议,双方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合作,推进旅游业与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共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邮轮旅游、健康旅游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共同推进旅游节能减排,将旅游业发展成为两岸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记者吴亚明、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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