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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以法治保障两岸发展

2010年08月02日 09:5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两岸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7月30日,前来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的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先生告诉记者。

  廖正豪在担任台湾司法机构负责人期间,素有“硬汉”的称号,他现在是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这些年来一直积极推动两岸法学交流与保障台商、台胞权益的工作。

  廖正豪说,近两年两岸的经贸发展非常快速,但是两岸的司法合作方面“有所不足”。 “但这也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廖正豪表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两岸经贸往来势必更加活跃,妥善处理涉及两岸同胞利益的民事纠纷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更有助于为框架协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通过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这样一个平台,推动两岸法治交流,另一方面,将彼此的问题摊开,有利于双方在实务层面上尽早作妥善安排。”

  去年3月,大陆首家涉台案件审判庭在漳州中级法院成立,廖正豪被聘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事务顾问”。 

 

  廖正豪指出,漳州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而且是正式建制,有6个法官专门审理涉台案件。去年,他带了一批台湾律师,其中部分是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及格的律师,一共有二三十人到漳州考察,他希望漳州的试点能够扩大,未来在大陆各地及各级法院,都能够有专责的涉台案件审判庭。

  廖正豪还表示,他一直建议大陆从公检法到相关的工商管理部门,都能够成立专责单位和人员,这样在处理台胞问题时,可减少因对台政策法规不熟造成的困扰。

  廖正豪呼吁,在两岸政策的制定与推进方面,依据先易后难的原则,互相扶持与合作。在立法方面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在司法实务方面,注重交流、互访,如此,才能真正达成“迈向和谐,共创双赢”的目标。(包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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