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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两岸签署ECFA明显利好鲁台合作

2010年07月15日 08: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两岸两会领导人上月底在重庆会谈并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山东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认为,ECFA的签署为鲁台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合作空间。

  山东省商务厅有关人士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山东和台湾两地之间经贸合作密切,在山东投资的台资质量不断提高,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明显增多,过去,台商投资山东多以制造业为主,而眼下,台商投资领域拓宽了很多。过去台商主要看重山东东部沿海,现在正在向山东中西部转移。据了解,在山东经商办企业的台资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增资扩产势头明显。

  他预计,随着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鲁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将出现新的机遇,相互合作空间的想象力非常广阔。

  他说,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企业以往多在东南沿海地区,现在,这些企业大多面临转型升级,台资企业的“北上西进”将成为台商投资大陆新一轮热潮中的明显特点。 

 

  另外,由于山东省的国有制造业大企业多,产业和人才基础雄厚,所以,未来新一波的鲁台经贸合作中,山东与台湾间的合作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可以预料,未来数年,两地之间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山东与台湾的产业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山东是农业大省,农产品种类齐全,资源丰富,农产品增加值居全国首位,山东与台湾在农业生产资源、农业发展领域、农产品市场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合作和发展的空间。

  他还谈到,山东人口将近一亿,人口资源和市场空间广阔。台湾和山东大企业集团在携手合作的时候,将考虑到借重这个庞大的内销市场。在投资布局、市场开发和技术研发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诱惑力极大。鲁台经贸将逐步形成以贸易促进投资、投资扩大贸易、投资贸易带动经济技术合作发展的新格局。

  他告诉记者,受到两岸经贸合作良好愿景利好趋向的直接刺激,今年以来,鲁台间在贸易及双向投资增长强劲。今年1至5月,山东省对台湾进出口完成12.39亿美元,同比增长七成多,山东省批准台湾在鲁投资项目43个,同比增长近五成,合同台资额同比增长近110%,实际使用台资额同比增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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