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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放宽大陆民众经“小三通”赴台限制

2010年07月15日 07: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近日修正了大陆民众赴台的相关办法,对“小三通”海运业者强化管理,放宽了大陆民众取道“小三通”赴台等诸多限制。相关办法的修正条款将从15日起生效实施。

  修正后的相关办法增订了“小三通”业者取得营运许可期间以2年为限的规定,且增订“小三通”既有业者应于该办法修正后1年内重新申请许可的规定,以维护公平及提供调适缓冲期间,保障业者权益。

  此次相关办法的修正也提高了大陆民众经“小三通”中转的便利性,且放宽了大陆民众赴台探亲、探病、奔丧的亲等范围与停留期间。

  修正后的相关办法规定,在台居留大陆配偶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及已在台定居的大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亲人眷属,皆可经由“小三通”出入台湾与金门、马祖或澎湖。

  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表示,此次相关办法的修正扩大了大陆民众便捷式入台申请,开放大陆民众赴澎湖落地签,希望能借此吸引大陆民众赴澎湖观光。同时也开放港澳居民便捷式入台申请,吸引返回大陆福建探亲的港澳居民赴金门、马祖、澎湖或转赴岛内观光。

  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删除大陆民众经“小三通“进入金门、马祖每日许可数额限制,且放宽大陆民众经“小三通”的许可有效与停留期间。许可有效期从15日或30日放宽为6个月、停留时间由7天6夜放宽为15天、1个月到4个月不等,而延期停留则从不得超过7天放宽到不得超过15天。(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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