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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同意建立执法协处机制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2010年06月29日 16:1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下午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建立执法协处机制,依各自规定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事宜。

  根据协议,执法协处机制将处理以下事宜:打击盗版及仿冒,特别是查处经由网络提供或帮助提供盗版图书、音像及软件等侵权网站,以及在市场流通的盗版及仿冒品;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共同防止恶意抢注行为,并保障权利人行使申请撤销被抢注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或著名产地名称的权利;强化水果及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的市场监管及查处措施;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事宜。

  双方同意在处理上述权益保护事宜时,相互提供必要的资讯,并通报处理结果。双方还同意开展知识产权业务交流与合作;分别设置专利、商标、著作权及品种权等工作组,负责商定具体工作规划及方案;对于在执行该协议相关活动中所获资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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