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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上直航助推福建航运业和船舶工业大发展

2010年05月29日 08: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两岸海上直航推动福建航运业和船舶工业大发展,中国海事局28日在福州宣布,采取多项措施支持福建地区船舶制造业健康发展,支持闽台经贸往来和两岸“大三通”海上直航更快发展。

  近年来,由于闽台经贸往来和两岸“大三通”后海上直航不断增多,福建地区航运经济迅速发展,船舶工业也随之迅速发展,福建船舶建造和维修业务逐年增加。随着新建造船舶数量逐年增加,船舶建造速度加快,福建船舶建造与船舶检验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时有出现。再加上受融资环境、保险等诸因素的影响,一些福建资本建造的船舶到境外或外省检验、注册的船舶“外挂”现象日益凸出。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海西”经济区建设的要求,提高福建地区船舶建造质量,规范船舶检验市场,解决造检供需矛盾,促进福建航运业和两岸海上直航进一步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今日在福州宣布,协调全国的船检力量在福建宁德地区实施驻点检验,以适应福建船舶建造检验的需求。目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协调直属中国船级社和广东、黑龙江船检力量进驻福建宁德地区开展检验工作,船东可以根据需求选择经批准的驻点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同时允许经驻点检验的船舶选择在福建注册登记,方便船东在福建本地融资,为福建资本的船舶“回归”提供便利条件。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宣布调整船检管理职能,授权福建海事局在福建地区行使船检管理职责,负责对福建地区新建或改建船舶检验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协助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福建地区船舶检验机构(含为检验机构服务的延伸机构)的资质认可并实施监督管理。

  福建地区现有海船修造船厂100余家,年造船能力250万载重吨,2009年造船完工量250余艘,修理船舶2431艘。到2011年,福建年造船能力将达500万载重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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