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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交流平台载体建设凸显 “海峡品牌”效应

2010年05月17日 14: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第十二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简称“海交会”)18日将在福州新落成的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开幕,作为海峡两岸合作规模最大的经贸展览会之一,“海交会”将再一次成为两岸人民关注的焦点。

  一年一度的“海交会”是海峡两岸交流和对台经贸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平台,曾催生了诸多“第一”:从2001年签订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两马协议”,率先形成“两马先行”的格局;到2005年实现了台湾农产品(25种时鲜水果)首次零关税直航大陆;2009年又推出了“两岸邮件总包直封关系启动仪式”。

  此次,国台办和国家质检总局已经特批允许从福州口岸进口台湾大米,首批引进300吨,此项惠台举措将在本届“海交会”期间正式发布,这是继海交会台湾水果零关税登陆福州后的又一次突破,是对两岸商谈ECFA框架协议的呼应,再次彰显了“海交会”作为对台经贸交流和先行先试政策的重要平台作用。

  近年来,福建积极构建两岸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凸显对台特色,闽台交流平台载体建设成果丰硕,扩大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影响。建设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等一批涉台场馆,打造了一批涉及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品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的涉台法律法规,逐步构建起了适应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闽台交流合作关系。

  今年4月15日,由两岸共同主办的“妈祖之光·世遗之华”大型电视晚会在台湾台中县大甲镇体育场成功举行,这是福建“妈祖之光”电视晚会连续五年第六次走进台湾,也是妈祖信俗成功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妈祖之光”首次在台湾上演。福建主管官员称,“妈祖之光”晚会已成为弘扬妈祖精神、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品牌工程,成为展示海西新形象的有效载体、重要平台,亦是两岸妈祖信众的重要精神纽带。

  自去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来,闽台交流平台载体建设持续提升,“海峡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其中,福建以“海峡两岸”名义举办的大型交流活动数十项,这些活动涉及各方面、各层次、各群体,有力地推动了两岸交流合作。除“海交会”外,“投洽会”、“农博会”、“文博会”、“旅博会”、“茶博会”、“艺博会”、“花博会”、“林博会”等综合性、行业性对台经贸合作平台影响力均日渐扩大。

  尤其是去年5月,首届“海峡论坛”在福建成功举办,成为迄今为止两岸合办单位最多、活动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民间色彩最浓的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活动,成为两岸民间、基层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有效地发挥了福建在沟通两岸同胞、增进两岸合作、密切两岸往来、促进两岸关系中的应有作用。

  今年6月19日至25日,第二届“海峡论坛”将在福建省9个区市同时举办,本届论坛由两岸62家机构联合举办,包括论坛大会、政策研讨活动、两岸文化艺术交流、民间交流嘉年华等4大板块23场活动。论坛将突出民间性、大众性、广泛性,进一步深化两岸基层民众的交流,扩大基层参与面,开展基层各界别的对口联谊,促进基层对接常态化。

  此间观察人士认为,福建区位特殊、地位特殊,乘着中央、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的东风,借助闽台交流日益多元的平台载体建设,继续发挥“海峡品牌”效应,福建必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深入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的进程,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作出历史性的贡献。(记者 张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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