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台当局通过2家大陆媒体来台驻点采访 总数创新高

2010年03月24日 08: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新闻局”今日下午宣布,大陆地方媒体厦门卫视及湖南电视台申请来台驻点采访已审查通过,4月份起将有9家大陆媒体26名记者来台驻点,达到开放大陆媒体来台驻点采访以来的高峰。

  台当局“新闻局”表示,目前大陆在台驻点媒体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福建东南卫视及福建日报社7家,加计此次获准来台的2家地方媒体,使大陆驻台媒体增为9家。

  “新闻局”透露,未来湖南电视台将由旗下的新闻中心、湖南卫视国际频道及湖南经济电视台都市频道轮流派员来台驻点。

  为落实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所提“两岸媒体相互驻点采访正常化”政策,台当局“新闻局”与“陆委会”等密切合作联系,研议逐步扩大两岸新闻媒体记者交流,并放宽大陆媒体来台驻点记者在台停留时间,从1个月放宽至3个月,并可延长3个月。开放5家大陆地方性媒体来台驻点,每家媒体驻点人数最多可达5人。大陆媒体驻点记者可委托台湾媒体代为租屋,并取消“大陆媒体离开台北驻地采访,必须事前向报备”的规定。

  2000年11月,台湾当局首次宣布开放4家大陆媒体记者赴台驻点采访,时限为1个月。2008年7月,台湾当局恢复一度中断的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赴台驻点采访,时限延长至3个月,同时开放大陆地方媒体申请赴台驻点。目前大陆在台驻点的媒体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福建东南卫视及福建日报社7家。(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港澳侨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