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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代表建议:开放台胞在大陆经营个体工商户

2010年03月12日 09:4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陈键兴)台籍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台联会长陈耀中11日在台湾省代表团全体会议上提出,应重视新一波到大陆寻求创业机会的台湾小业者和高学历青年,建议设立创业台胞服务平台,通过制定有效措施对这一群体给予积极扶持。

  陈耀中说,近一段时期,出现了新一波台湾小业者来大陆发展的小热潮,岛内许多青年也纷纷到大陆寻求创业机会,其中不少是具有高学历的失业青年。他们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来大陆的台商,他们中不少人从未到过大陆或对大陆并不了解,但他们都认为,当前两岸关系趋于明朗,两岸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此时来大陆工作、创业风险小,更有保障。

  他说,这些中小业者和青年创业者虽然资本小,但不少是带有技术和专业知识。他们投资创业的方向也不同于台资大企业,更多涉及网络资讯、商务中介、精品营销、餐饮食品、农业开发、园艺花卉等,这也适应大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形势和市场发展的需求。

  “但是他们长期在岛内生活工作,对大陆的环境和政策了解少,在大陆的社会关系少,都是单打独干,势单力薄。同时,他们来大陆都是事业、家业一起考虑,在大陆创业稳定下来后就安家扎根。”陈耀中认为,基于这个群体的特殊性,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推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给他们关怀和帮助。

  他建议,全面开放台胞在大陆各省市经营个体工商户;各地可创造条件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园、台胞精品街,为台胞到大陆创业提供更好的环境;沿海各省市工商部门可设立台胞创业辅导中心,免费为台胞提供市场资讯和法律服务。

  陈耀中还提出,针对在大陆各地兴办的富有台湾特色的食品、风味小吃、农产品等,有关部门应对其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等进行前期辅导,做好申报认定工作,使其获得商标法保护,支持台胞创业者和农户在大陆创牌经营。

  他说,现在两岸之间没有有关商标保护的协议,建议尽快进行沟通协商,互换各自重点商标品牌目录,避免恶意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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