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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互设旅游办事处 有利旅游业共同发展

2010年02月10日 10: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10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表示,两岸互设旅游办事处均为民间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开展旅游咨询、旅游宣传、联络协调及处理旅游纠纷等非赢利性业务活动,为旅游者提供更加便捷、便利和周到的服务。有人也叫“小两会”,两岸的旅游机构互设办事处,有利于促进两岸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发布会,新华社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海旅会和台旅会最近计划在两岸互设办事机构,有消息说可能在4月14日同时挂牌,请发言人对此做一个证实。

  范丽青表示,在海协会与海基会2008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中的规定事项,去年底大陆海峡两岸旅游协会与台湾海峡旅游观光协会互相递交了双方互设旅游办事机构的申请文本。目前双方正加紧进行积极准备,具体的挂牌时间,有待于双方来商定。

  范丽青指出,两岸互设旅游办事处均为民间机构,其职能主要是开展旅游咨询、旅游宣传、联络协调及处理旅游纠纷等非赢利性业务活动,为旅游者提供更加便捷、便利和周到的服务。这个有人也叫“小两会”,由两岸的旅游机构互设办事处,有利于促进两岸旅游业的共同发展。(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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