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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敲定采认大陆学历“不溯既往”

2010年02月08日 14:2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2月8日电 马英九当局力推今年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并采认大陆学历,但台湾教育部门在大陆学历采认是否追溯既往,态度前后不一。有高层官员指出,教育部门已完成“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修正草案”,确认不予追溯既往,大陆学历采认,只有在相关法令修法通过生效后到大陆就读大学者才适用。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教育门4日由“教育部长”吴清基署名,公告“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修正草案”内容,草案第四条条文指出,“台湾地区人民于本办法修正生效后赴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就读,并获得高等教育学历者,始得申请高等教育学历采认”。教育部门也在说明中指出,台湾人民在本办法修正生效前即赴大陆地区就读高等教育者,其所获得之高等教育学历“不予追溯采认”。

  台教育部官员杨玉惠则解释说,教育部门是“预告”办法修正草案,希望广纳各界看法,并非公告,但方向上确实是朝向“不溯及既往”。

  官员指出,台当局采认中大陆学历及是否追溯既往问题,涉及的层面甚广,也与守法合法性相关,非教育部门单一部门可决定,而是在整体评估后完成。

  台湾教育部门日前在全台各地举办近20场说明会,就采认大陆学历及陆生赴台就读广征民意,不少具有大陆学历子弟的家长,不断要求当局采认大陆学历时,应追溯既往,但教育部门此次提出的修正草案则确认不予追溯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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