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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3.31”走私毒品案首开对台警务合作先河

2010年02月06日 08: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义乌2月5日电(见习记者 董齐 通讯员 陈正明)今天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该市警方去年侦破的两起走私毒品案入选2009年度浙江省禁毒工作十件大事。其中“3·31”特大走私毒品案更是首开大陆对台警务合作先河。

  据悉,2009年5月14日,义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成功破获3·31”涉台特大走私毒品案件。警方先后在义乌、永康、福建厦门、广东珠海、东莞、深圳等地抓获陈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台湾籍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摇头丸27364颗共计7177.86克及枪支数支。8月下旬,在公安部协调下,义乌警方与台湾警方成功开展涉案证据及延伸合作,协助台湾警方缴获“K”粉60公斤。

  义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3·31”特大走私毒品案首开了两岸警务公开合作先河。

  2009年11月3日,金华海关联合义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一起由尼日利亚寄至义乌的邮包走私毒品案,抓获尼日利亚籍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毒品大麻约4000克。在随后的2个月时间内,义乌警方又接连破获4起多名尼日利亚籍贩毒人员寄自印度、乌干达等国的毒品邮包走私案件,相继抓获尼日利亚籍贩毒人员5名,缴获大麻2300克、海洛因1825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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