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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专业人才或在闽任公务员

2010年02月03日 09:1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2月2日电 (张羽)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福建省公务员局局长丛远东2日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率先接纳台生进入大陆事业单位工作的省份,福建今年将研究探索,从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岗位中选择部分职位,对台湾专业人才进行招考,用聘制的方式来吸引台湾的管理人才。

  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日前制定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和《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并将投入2亿元人民币专项资金进行人才引进。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红介绍说,福建计划用5到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它事业单位,引进300名左右海外(含台港澳地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一批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来闽创办企业、受聘工作、开展合作研究等,并重点支持以团队形式来闽创业。

  福建将从2亿元中抽出部分资金,设立闽台专家产学研合作资金,对闽台专家合作开展技术攻关、技术转移、学术交流等活动,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台湾专家申请或与闽省专家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给予优先立项;聘请台湾专家担任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文化场馆、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单位、园区的管理职务或专家顾问。

  福建将以闽台电子信息、石化、机械等产业对接可做为重点,以产业对接集中区、专业园区、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为载体,积极推进闽台产业对接和人才交流。在产业人才高地实施台湾专业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等试点政策。加强两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台湾人才数据库,支持产业人才高地聘用台湾人才,鼓励在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到福建产业人才高地就业。

  此外,福建省政府将给予每位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中央在闽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政府给予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省政府给予省属(含市、县)单位引进的国内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每人100万元人民币补助(其中厦门市引进的由厦门市给予补助);落户到园区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由园区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5年内免租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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