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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牌照车辆已获批进入福建省境内行驶

2010年01月19日 13: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大陆已批准开放台湾车辆在福建省境内行驶的具体操作细则,并可望尽快实施,同时福建方面也已做好台湾车辆“登陆”准备。

  依据规定,可以在福建行驶的台湾车辆包含货车、轿车、机车,车辆通关时仅需在福建指定港区办理临时车牌及临时驾驶员执照,经过福建海关对相关信息确认后放行。这类台湾牌照车辆登陆后,将可在一定期限内于福建省境内自由通行。

  昨日,“闽台轮渡公司”正式挂牌营运,将藉由“中远之星”客货滚装轮,承接闽台海上常态化客货运输业务,台湾车辆可透过这条运输管道从福建登陆。而福州、莆田等地都在兴建对台滚装码头。

  福建从去年9月开辟对台客滚航线,并完成厦门至基隆、台中的客滚班轮常态化后,对台客滚航线营运共22次,运载215个标准货柜,而“大三通”海上客运(含仅营运客运的直航船舶)迄今共营运42航次,搭载旅客4123人次。

  业界人士表示,开放台湾车辆在福建行驶,将刺激此航路的人流与物流激增。

  闽台轮渡公司董事长林戟说,未来将视市场开拓情况,陆续增加闽台间客货运输船舶数量。

  闽台轮渡公司股东包括厦门中远、厦门国贸、厦门港务,总投资超过人民币1亿元,旗下“中远之星”是当前大陆至台湾港口间唯一一条常态化营运的客货滚装船,可实现“旅客+集装箱(货柜)+小汽车”的同步运输,去年11月起每周2班往返于厦门与台中、基隆之间。

  据指出,由于两岸交通法令系统不尽相同,开放有关对方的汽车挂牌入境行驶,仍涉及交通监理、证照认定与对等开放等问题,随着两岸客货渡轮航线开放,初期可能仅采取“局部试点”开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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