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主委”陈冲15日表示,除大陆证监会核准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可在两岸金融监理合作了解备忘录(MOU)生效后投资台股,“金管会”将一并思考开放大陆银监会管辖的QDII来台投资。
若同样依10%上限计算,此举可为台股增加逾新台币250亿元投资活水。这是“金管会”首度表示考虑开放大陆银监会核准的QDII来台。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QDII来台投资办法,除明订大陆证监会核准的QDII可来台投资,还有“其它经主管机关许可者”,“金管会”可引用该规定,开放大陆银监会管辖的QDII投资台股。
大陆证监会核准的QDII规模目前新台币1兆元,实际募集额度则约新台币3700亿元,以大陆规定可来台投资上限10%计算,可投资台股金额约370亿元至1000亿元,被视为台股活水;未来一旦连大陆银监会核准的QDII也可来台投资,注入台股的资金将更多。
陈冲昨天表示,关于QDII投资各产业别的上限,“金管会”正在洽商各单位意见,也会一并把大陆银监会核准的QDII投资台股列入讨论。
陈冲说,“金管会”将在相关法规写清楚,允许来台投资的QDII种类和投资限制;至于大陆银监会管辖的QDII是否愿意来台投资,有其商业考虑。至于大陆保监会管辖的QDII目前核准额度有144.26亿美元,但大陆尚未开放这类QDII投资海外。
因应MOU即将生效,已有QDII向证交所登记,除大陆证监会辖下的华夏基金,有大陆银监会管辖的QDII探询来台投资事宜;“金管会”近期则密集研商QDII开放范围和投资限额。
陈冲表示,“金管会”正在就QDII投资个别产业上限,洽询各单位意见,例如有些产业不开放陆资来直接投资(指持股逾10%的政策投资),订定间接投资(持股低于10%的财务投资)的比重便不能太高,可能完全不开放QDII财务投资该产业,或仅允许相当低的投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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