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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勇:商签ECFA台获益大 两岸要加强合作创"双赢"

2009年11月30日 08: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笔者日前刚从台湾访问归来,得知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领导人将于12月在台湾台中市进行会谈,有望就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交换意见。台湾产业界、学术界、官方和民间,围绕该协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海峡两岸如何加强双方之间的经贸合作,实现“双赢”,成为摆在海峡两岸面前新的课题。

  大陆实行改革开放起,海峡两岸贸易开始逐渐由停顿走向恢复,并迈入迅速发展进程。1978年台湾对大陆的出口为零,经香港转口的自大陆进口额也仅为4600万美元。2008年底,两岸贸易总额已扩增至1292.17亿美元。由于两岸贸易的长期不平衡发展,台湾持续享有贸易顺差。1980至2006年间,其顺差从1.59亿美元增加到663.7亿美元,26年间迅猛扩张了417倍。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和2008年金融危机,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更是分别达到775.67亿美元和774.62亿美元,这说明中国大陆作为台湾的一个腹地最大的市场,对台湾的经济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

  海峡两岸的贸易迅速发展,为双方尤其为台湾创造了巨大的贸易利益,同时也在两岸间建立日趋紧密的贸易依赖度。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则已成为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截至目前,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7.9万个,累计实际吸收台湾直接投资488亿美元,台湾是大陆第五大境外投资来源地。

  2009年6月,台湾方面开始允许大陆企业向台湾投资,这一转变标志着海峡两岸投资从单向走向双向。与此同时,两岸“三通”的实现,有助于促进台商在两岸的重新布局,增加岛内母公司与大陆投资企业的整合,而大陆一系列应对金融危机实施的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举措,为台商投资大陆企业提供了新的契机。通过两岸经贸开放,有利于台湾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对台湾经济的发展将有极大的帮助。

  另一方面,顺应全球经济区域化的趋势,原有国际贸易秩序以及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经济版图在进一步调整。特别是今年,在亚洲地区成立了各种区域整合架构,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分别签订了三个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更使台湾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威胁。作为台湾最主要的出口地区,和大陆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台湾减小这种威胁,帮助台湾更好地融入全球经贸体系,并进而吸引跨国公司以台湾作为进入东亚的经贸投资平台。

  目前,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论证和谈判工作已提上议事日程,成为两岸开展经贸合作的一项开拓性工作。商签这一协议,既要符合两岸经济合作的需求,符合两岸贸易和投资特点,也要符合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商签协议将对大陆和台湾经济产生良好影响,因此笔者建议:海峡两岸要放弃分歧,着眼长远,携手共进,加强合作,共创辉煌。具体措施:一是兼顾双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逐步有序推进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与实施;二是尽快实现两岸经济关系的正常化,进一步加强两岸之间的产业合作。(作者陈继勇 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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