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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未来将指定对口单位处理渔业劳务合作

2009年11月25日 14: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第四次陈江会将签署两岸渔业劳务合作协议,台当局“农委会副主委”胡兴华表示,双方签订协议后将各自指定对口单位,处理渔工引进、渔工管理等问题。

  胡兴华指出,两岸最早进行接触的是渔业,但随着台湾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上船捕渔,初期,台湾只能用外籍劳工替代,不过,因双方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台湾从1993年起,开始雇用大陆渔工,当时以远洋渔业为主。

  后来,台当局“渔业署”发现近海作业渔船也有这方面需求,但因海上接驳危险、海上旅馆拥挤且生活条件差,基于人道和安全的理由,台湾在2003年同意大陆渔工泊岸暂置,并在台中、东港、新竹等5处设立岸置点。

  胡兴华说,即便如此,两岸渔业合作因没有正式沟通管道,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因此,海基会与海协会尽快签署两岸渔业劳务合作已是刻不容缓。

  协议签署后将带来那些可见的效益?胡兴华说,过去渔工信息查证、管理制度都没有对应窗口,两岸有了各自指定对口单位后,台湾船东剥削渔民或渔工挟持船长等海上不法事件,将有负责的机制处理。

  胡兴华强调,两岸签署协议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渔业问题方面还是会有许多事情要谈,先前与与各地渔民团体进行七次座谈,未来将继续办理类似的座谈,让未来两岸渔业合作议题能更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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