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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观光部门奖励业者包船载大陆旅客到台旅游

2009年11月21日 08:4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观光局”为鼓励旅游业者包船载大陆旅客来台湾观光,订定奖助办法并在今天公布,每一航次一百五十人停留三天,就可以补助新台币十万元。

  中央社报道,根据“观光局”订定的奖助要点,业者以包船方式搭载陆客来台湾,必需在台澎金马地区停留至少三天以上。台湾停泊的港口包括基隆、台北、苏澳、高雄、安平、台中、花莲、金门料罗、马祖福澳、澎湖马公等。包船每来回为一航次,未达一百五十人,依人数比例折减;未达一百人,不予奖助。

  至于台湾的旅游业者是否可包大陆籍船舶来台湾,“观光局”并未在奖助办法中规范。

  据《联合晚报》相关报道,旅行业者获悉后表示,每航次补助十万元不无小补,但“只能塞牙缝”。业者更主张,不应该规定来回都搭船,否则旅游行程还要折返来台地点搭船,行程很难包装,并建议改依人头补助,人数不限一百五十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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