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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鼓励台湾居民在闽投资置业

2009年11月12日 14:3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新闻网福州十一月十二日电(记者 罗钦文)记者十二日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已制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包括鼓励台湾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

  据透露,鼓励台湾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推三举措:一是放宽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条件,简化准入审批程序,并在土地竞标、注册资本金、项目贷款、项目和股权转让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取消对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购房的限制。三是全面对台开放福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鼓励台资企业投资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在项目招标中,台资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业绩等同于国内业绩,放宽准入条件。

  此间专家称,这些新举措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快台湾居民入闽投资置业的步伐,深化闽台交流合作,助推海西建设与发展。目前,海西区建设备受台商瞩目,特别是已启动建设的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吸引一批批台商络绎于途,前往平潭岛考察投资置业。

  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实施方案中,福建还将加强台商投资区等各类开发区规划服务,推动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等台商投资区,积极支持建设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闽台产业对接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积极开展对台交流合作,鼓励台商在闽投资设立或以收购、兼并等形式投资建筑业企业;允许和鼓励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闽以独资形式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与福建企业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形式申请建立建筑工程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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