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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台案件增加 官员称审判公正台湾人不吃亏

2009年10月14日 13: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赴台参与“台沪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棠十三日强调,上海要建成世界金融中心,法治环境很重要,不分台资、外资,或是大陆民营企业,法院向来依法审理,一视同仁,他相信上海的法院审判很公正,台湾人在上海打官司不会吃亏。

  张海棠表示,上海涉台案件逐年增加,各级法院去年受理涉台案件,即达八百二十一件,其中又以民、商事案件为大宗,占总件数百分之九六点二二。这类私法案件,通常是调解先行,必须先经由调解解决,实在调解不成立,才会进入审判程序,不服第一审判决,还可以上诉第二审。

  打官司总会有一半的人不满意,张海棠指出,分析台湾人涉讼败诉原因,不外乎程序与实体两大方面,在程序部分,一是当事人经常不出庭应诉,陷自己于不利的地位;二是普遍不了解大陆司法制度,片面主张台湾的诉讼规定,反而牺牲自己的程序利益。

  张海棠表示,实体部分,有时是企业管理混乱、认知错误所引起,像有时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个人任意从公司支领现金、私人资产也会投入公司,公司举债,有时无从区分是个人、还是公司行为。

  张海棠强调,上海要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法治环境是很重要的一项,无论是台资、外资或是大陆民营企业,法院都是一视同仁,不会有差别待遇。

  有人质疑大陆司法会受政治干预,张海棠解释,尽管大陆与台湾法律制度不同,但就审判来说,同样要讲究事实、依法审判,上海依法审判程度较高,他感觉不到有什么政策指示,会要求案件该怎么判、谁该败诉。

  至于法官受贿,张海棠认为,上海法院高度重视贪腐问题,不光是司法,只要权力不加制约,肯定都会有腐败,上海司法相当公正、透明,个别人员违失,不能代表整个上海市。

  张海棠指出,打官司不一定因对造是政府就处于劣势,官司败诉可以上诉、上诉驳回还可以申诉纠正,还有检察院、人大常委会等监督纠错的救济渠道,千万不要认为外地人到上海打官司,一定就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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