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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试点扩及福建全省

2009年10月13日 09:1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十月十二日电 (记者 罗钦文)闽台金融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又获得新突破: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试点从原有的沿海一线五个市扩大到福建全省。至此,福建仍是大陆唯一开办新台币兑换业务的省份。

  据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十二日在此间透露,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批复同意福建新台币现钞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试点范围由福州、厦门等地区扩大至全省,全省的中国银行各网点均可办理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

  这是《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福建被赋予的先行先试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又一新政策。该《意见》明确支持福建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在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方面,福建已经进行了十一年的试点:一九九八年,中国银行厦门分行、福州分行与马江支行率先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二00三年十二月,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个地区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又开始办理一定范围的新台币现钞的兑出业务,福建成为大陆唯一的新台币兑出业务试点。  

  根据国务院出台《意见》所提的要求,福建已经制定了一个要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工作方案。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是福建对台先行先试的一个重要方面。福建省副省长张志南不久前表示,福建将积极争取两岸金融先行先试,推动两岸金融双向合作,促进区域金融加快发展,以推进闽台金融合作。

  实际上,近年来福建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一直扮演着“先行先试”的角色:大陆银行在闽率先开办新台币兑换人民币业务;首家台湾金融机构参股大陆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首家两岸合办的保险公司落户厦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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