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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小额贸易方式输台水产品实行“即查即放”

2009年10月11日 09:5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十月十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十日宣布,在确定水产品是以小额贸易方式输往台湾的前提下,检验检疫机构将对输台水产品快速办理放行手续,实行“即查即放”的检验检疫便利措施,一般仅对其进行质量监测,不再实施抽样检测。

  此举将大大方便福建口岸输台水产品报检通关,有利于两岸经贸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闽台经贸交流,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支持,本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简化手续、方便进出”的原则,特别针对福建以对台小额贸易方式输台水产品,采取了进一步的检验检疫便利措施。

  其中,为简化手续、方便企业申报,检验检疫机构将设立专门报检窗口,优先受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输台水产品的申报业务,不再强制要求申报人持证报检。对台小额贸易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报检输台水产品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完整的随附材料,检验检疫机构准许先受理其报检业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补所缺材料。同时,继续放宽输台水产品生产企业、养殖场企业准入要求,暂时不再实施有关备案、注册等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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