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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支持福建开展少数民族对台交流合作

2009年08月28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八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罗钦文)有着五十多个少数民族成分的福建,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的地区,是全国畲族人口最多和祖国大陆高山族人口较多的省份、回族发祥地之一。加上闽台“五缘”优势,使福建成为了两岸少数民族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福建省民族宗教厅二十七日在此间透露,国家民委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意见,重点支持福建开展少数民族对台交流合作、加强民族文化抢救与保护、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民委在“意见”中表示,推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的交流与合作,把福建作为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的先行区,支持福建建设海峡两岸少数民族文化交流中心,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经济和文化交流等重点活动,增进两岸少数民族间的互相了解,为促进两岸和平发展发挥独特作用。

  同时,国家民委支持福建畲族文化的抢救与保护,举办各种畲族文化活动,加快畲族博物馆建设,加强畲族医药挖掘整理及推广应用,推进畲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福建高山族博物馆建设,推动高山族文化保护与发展。

  福建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备受重视。据介绍,国家民委将支持福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分布集中的宁德市民族乡村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的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参照中部地区有关政策,加大对福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等项目的扶持,扶持特色产业发展。

  福建已明确今年投入二百一十万元帮扶十五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民族村,而且从今年起每年单独给予民族乡转移支付补助一千万元人民币,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仅帮扶高山族方面,福建近三年来已提供扶持资金千余万元,具体实施扶持发展生产、住房帮扶、就业帮扶、子女教育、助困解难等项目,惠及七成以上高山族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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