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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法学专家热议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

2009年07月10日 09: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七月九日电 (记者 张彩林)“当前,两岸建立司法部门稳定、畅通的对口联系管道,开展定期、持续的业务交流,共同研究解决两岸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当务之急。”在九日于此间举行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鸣如是说。

  当日,首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福州举行,来自海峡两岸的百名知名法学家、司法实务界人士相聚一堂,就共同惩治犯罪及司法互助问题展开研讨,推动两岸构建司法联系与协助机制。

  何鸣在作题为《构建共同打击犯罪机制,维护两岸人民正当权益》的演讲时指出,在两岸关系开始步入和平发展轨道的今天,进一步加强两岸司法联系,构建两岸刑事司法互助机制,共同打击刑事犯罪,遏制两岸互涉犯罪活动,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鉴于不同部门间的职能差别和集中统一管理的需要,他建议,原则上应由大陆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代表本系统,与台湾指定的联络机构建立“窗口”联系。

  此外,何鸣还建议两岸从相互交流犯罪信息,及时移送犯罪线索;及时开展司法协作,相互协助调查取证;相互配合追捕逃犯,解决遣返移送问题;相互协助赃款追缴,妥善进行交接移送;相互代为送达文书,切实保障诉讼权利;相互提供审理信息,共同确保执行畅通等六方面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在《迈向和谐,共创双赢》的演讲中呼吁,两岸在法制交流上必须依照“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建立互信,共创双赢”的宗旨,互相体谅,互相协助,务使法律人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在两岸社会、民众中得到实现。同时让民主法治保障好人,惩罚坏人的目标得以贯彻,使两岸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人民更加幸福。

  廖正豪提出,在立法方面,两岸要多做沟通,相互学习,尤其涉及两岸有关的法律的制定更应该透过民间的交流或各种不同的管道,进行了解与意见交换,以期对两岸人民有更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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