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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成为对台检验检疫政策先行先试示范区

2009年04月27日 21: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厦门4月27日电(记者余瑛瑞)27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这份协议,双方将联合开展涉台检验检疫制度与技术支撑体系发展战略研究,以推进两岸检验检疫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从事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的专业机构,这次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旨在进一步深化涉台检验检疫制度研究,拓展两岸检验检疫机构交流渠道,搭建两岸检验检疫机构合作平台。

  由于历史和政治等原因,两岸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与磋商机制,地处两岸交流交往前沿平台的厦门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涉台检验检疫政策研究,先行先试,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2008年“陈江会谈”签署空运直航、海运直航、邮政合作和食品安全等四项协议后,厦门根据多年积累的对台检验检疫工作经验,率先制定了《海峡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特别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建设“落实惠台检验检疫政策示范区”,出台了首个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特别管理办法,成立了大陆首个涉台检验检疫研究中心,最先开放对台湾原产地证签发业务,最先开放台湾同胞报考大陆报检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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