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山西启动赴台游相关证件办理业务

2009年03月25日 08: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太原三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梁波)二十四日山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山西省已被批准为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地区。山西省居民可以向户籍地的县、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旅游签注。

  山西省是继北京等省、市于二00八年七月开通赴台旅游后,全国第二批开放赴台旅游的省份。目前,山西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已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相关证件办理业务,并已为首批获准赴台的参团旅游人员办理了证件。

  据山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赴台旅游需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旅行社组织。山西省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省内组团社报名,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类签注。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目前,山西省获准经营本省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山西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太原)、大同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山西太行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山西皇城相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晋城)。

  与此同时,山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居民赴台旅游全部实行整团往返,在台湾地区停留时间不超过十天。对在台逾期非法停留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罚。(完)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