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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台湾经验 福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良性发展

2009年01月13日 08: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一月十二日电 (记者 孙贤迅) 随着闽台农业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台湾农业界人士不仅带着资金、技术、良种跨越海峡到福建耕田牧海,还带来先进的管理为两岸农业合作助力。对台农业合作走在大陆前列的福建,积极借鉴台湾经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迅速壮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从十二日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目前相对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一千四百多个,涉及粮食、果疏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食用菌栽培、花卉栽培、农产品加工及茶业等行业,广泛覆盖福建农业五大产业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及服务领域。

  闽台共建成为了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突出的一种构架模式。漳州长泰锦信青果合作社、福安市松罗乡茶业产销合作社、三明林业实验区精致农林产销一体化组织等十多个福建产销组织,借鉴台湾产销班的成功做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体上发展水平不高,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仍有着明显差距。台盟厦门市委员会主委陈昭强在此间举行的福建省政协会议大会发言中说,台湾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台湾推行了五十多年,已经在台湾农村形成了庞大、完整的体系,积累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丰富的运营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以加强两岸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动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他提出,可通过不定期举办闽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研习活动,鼓励和支持两岸同胞依法发起或是参加除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加强两岸农业中介组织交流合作;积极鼓励两岸同业组织成立策略联盟,共同营销,共创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共享利益,让农民合作组织成为闽台农业合作交流的生力军,服务闽台农业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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