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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赴福建投资文化产业可享优惠政策

2008年11月28日 08: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厦门十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陈悦 杨伏山)福建省副省长陈桦二十七日在此间表示,福建省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而对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台资企业。

  当天,首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厦门揭幕。作为文博会活动之一的“海峡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与城市发展”高峰论坛同时举行,陈桦出席论坛并作上述表示。

  陈桦表示,福建将积极鼓励引导台商到闽投资文化产业,对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台资企业。福建将重点扶持一批能够突出闽台交流特色的报刊精品,积极组建海峡书局,以版权合作形式与台湾业界共同出版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期刊,并联合在台设立图书销售连锁店,打造两岸出版交流合作品牌,加快闽台文化影视城建设,加强闽台茶文化产业合作交流。

  她说,两岸开展文化产业互利合作的条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具备,发展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光明。福建将充分发挥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作用,推动形成合作领域更加广泛,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文化纽带更加坚韧,共同利益更加扩大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她透露,福建省政府将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部门将安排专项信用额度,支持文化产业企业发展,并推动出版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完善文化产业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还将鼓励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服务,实施优惠的土地政策和鼓励性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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