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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放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2008年10月22日 15: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厦门10月22日电(记者项开来) 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厦门市服务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中,多项措施惠及在厦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其中包括放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该《实施意见》明确,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将新增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装卸搬运、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笔译和口译服务等行业。

  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积极支持台商、外商投资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品牌企业、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设立研发中心。

  近年来,厦门市工商部门在大陆率先允许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去年,厦门工商部门在其推出的服务经济大发展的系列举措中,也有多项措施惠及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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