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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换发业务

2008年10月20日 13:2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正式启动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换发业务。

  中国台湾网10月20日消息  “新措施为我们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们在大陆从事商业及其他它活动感到更加方便了”。今天上午9时,北京正式启动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换发业务,这让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秘书长陈国原等台胞高兴不已。

  记者20日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获悉,经公安部批准,自今日起同时启动这一业务的还有天津市、重庆市和浙江省三地,均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在东北、华北地区的台胞可就近到北京补换。

  上午9时,北京稳洁工贸有限公司法人——台湾居民赖东春先生,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递交了换发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的申请,成为在京办理此类证件的第一位申请人,标志着台胞无法在京申请补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成为历史。  

  该项业务的启动,为长期居住在京及东北、华北地区的台湾居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得到了广大台胞的好评。当日,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理事长、秘书长等人,也专程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新举施给在大陆居住的台胞带来的方便表示感谢。北京台资企业协会秘书长陈国原说:“新措施为我们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们在大陆从事商业及其他它活动更加方便了”。

根据规定,台湾居民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换发及签注手续,将统一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申请人自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领取证件。其他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不办理此项业务。目前,办理一次签注的费用是100元,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费用是50元。详情咨询电话为010-84020101。

  据介绍,新措施中还增增设北京、南京、重庆、杭州、桂林、深圳等6个机场为口岸台胞证签注点,从即日起,北京市公安局首都机场口岸签证处将直接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的台湾居民办理口岸台胞签注,受理、审批、签发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来往大陆签注。(钟宝华 通讯员 赵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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