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14日电(记者康淼)兴业银行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2008-2009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和关于设立台北代表处的议案,同意兴业银行设立台北代表处。
公告称,董事会同意设立台北代表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统筹安排、具体组织开展申报、设立等相关工作。董事会还同意2008-2009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同时要求管理层在具体审批分支机构事项时,注意当前形势变化,立足兴业银行业务发展模式和盈利模式转变的战略要求,充分权衡各分行的管理基础、人才储备等情况,在不同分行之间、同城支行与异地支行之间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具体掌握实施。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大陆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08年6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为近917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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