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9月2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国家司法考试于20日和21日两天在香港举行,共有152名考生参加,包括13名台湾居民。
这是国家司法考试第4年在香港设立考场,方便考生应考;同时也是台湾居民首次获准根据司法部2008年实施的新规定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办,同一时间在内地多个地方举行。香港地区的考场设于九龙工业学校和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湾仔评核中心。
司法部及特区律政司的人员20日视察香港考场时,对考场安排表示满意。
根据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于考试合格后在内地有限地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