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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首度参加大陆司法考试 相关执业规定将出台

2008年09月20日 19: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厦门九月二十日电 (记者 陈悦)八百余名台湾居民二十日上午首度参加了祖国大陆司法考试。其中,有二百三十一人报名参加厦门考点的考试。司法部相关人士在厦门表示,台湾居民考试合格后,在大陆相关的执业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按照规定,除了在大陆工作学习的二百多名台湾居民外,还有五百八十八位台湾居民从岛内直接报名,他们可在厦门和深圳两个考点参加考试。

  作为考点之一的厦门共设有两个考场。上午八时许,记者在考场之一的厦门三中看见,已有不少台湾考生来到考场备考。其中包括此次报名年龄最大的一位六十九岁台胞,他显得精神很好,颇具信心。

  正在清华大学读研究生的台胞张志荣则表示,如能获得大陆相关证书,相信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会有帮助。而且现在大陆和台湾的交通十分便利,未来不排除在大陆从事法律工作。

  考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台湾和港澳考生都混编在各个考场,座位随机安排,以体现公平原则。同时,虽然考题使用简体汉字,但台胞可以选择用繁体字作答。他并表示,厦门司法局还在网络上发布了考场交通示意图等资料,方便对厦门不熟悉的台湾考生应考。

  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向记者介绍,报名参加本次祖国大陆司法考试的台湾居民计有八百一十八人,此外还有三百二十九名香港居民和四十九位澳门居民。他说,未来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将根据大陆相关法律,参照港澳居民的相关规定,在大陆律师事务所一年实习锻炼,并经过培训后,可望有资格在大陆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相关执业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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