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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消基会”和厦门消保会联手发布台湾游提示

2008年07月26日 10:1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7月25日电(吴在平)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消基会”)与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保会”)日前联合发布“赴台游”消费提示,提醒游客在“赴台游”中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利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应对,以维护“赴台游”大陆居民和台湾业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协议,包括福建在内的13个省市成为赴台旅游第一批开放的地区,获得“赴台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可以开展“赴台游”组团业务。

  “赴台游”期间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可以致电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及台湾各县市消费者服务中心等机构。

  据介绍,在台湾购物一般没有讲价习惯,即使还价,折扣也少。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应了解和尊重当地的文化风俗,心情愉快地旅游、购物。

  两岸消费者组织还特地提醒大陆游客:根据相关协议,目前“赴台游”的开放方式是团进团出,并非“自由行”,旅游团自入境次日起,在台湾停留时间也不得超过10天。因此,大陆游客到台湾后,务必跟团行动,以免造成麻烦。

  此外,台湾的公共场所(包括厕所)全面禁止吸烟,游客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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