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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给在闽老龄和困难台胞发放补助金

2008年07月24日 09: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福州七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林维莉)福建省定居台胞“生活扶助、老龄补贴”工作今天正式启动,九百九十九名在闽老龄台胞和九百二十三名在闽困难台胞将得到总额达二百六十多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补助款。

  在启动仪式上,来自福建省直四十四名老台胞和七名困难台胞首先收到了二00八年度上半年的“生活扶助和老龄补贴”的专项补助款,该补助款按照每人每月一百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发放。

  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庄奕贤告诉记者,此次设立的“生活扶助、老龄补贴”专项资金数额之大、涵盖范围之大、受益台胞之多,堪称全国之最,因此也获得了全国台联和台湾岛内同胞的赞赏。

  今后,福建省每年都将安排一笔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省内定居台胞的扶贫济困工作。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福建省已制订了一个“管理办法”来规范运作,将把扶贫济困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福建省还将紧密联系福建省定居台胞特别是困难台胞的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把扶贫济困工作政策化、经常化、长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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