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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界:大陆开放司法考试是一大“利好”

2008年04月27日 13: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在4月16日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宣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一样,将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此消息甫一发布,得到了台湾法律界人士的积极回应,他们纷纷认为,这对台湾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为台湾法律人士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

 


  4月16日上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司法部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中国网 张琳 摄


  “从今年起,台湾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4月16日,当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丁露向外界宣布了这一消息后,立即引起了两岸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和热议。

  “刚刚家人打电话给我,司法考试向台湾居民开放了!天,跟做梦一样!”在大陆学习的台湾学生Ray很是振奋。

  “号称大陆地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难度极高,但不管怎样我们终于有了考试资格。”就读于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的台湾学生小高欣喜地说。

  通过司考将获法律职业资格证

   “近年来,许多台湾居民和法律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话咨询等形式,表达他们希望能够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迫切愿望。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在大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是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和增进海峡两岸交往,有利于为两岸同胞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丁露表示。

  凡有意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的台湾居民,需要满足这样几个方面的要求:具有台湾居民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品行良好,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此外,如果台湾居民已经取得其他国家的国籍,就不能参加司法考试。

  台湾居民如果在大陆的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已经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拿到学历证书,可以直接报名。持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或者学位的,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之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为了方便台湾居民包括国外的一些台湾居民能够参考,司法部将选择合适的口岸城市,专门设立报名点和考点组织报名和考试。

  据悉,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一样,将按照司法考试标准进行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是否可以在大陆从事相关的法律工作,是两岸法律界人士颇为关心的一个问题。

  对此,丁露表示,台湾居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后的执业问题,司法部正在研究讨论之中,将在适当的时候予以发布。

  为台湾法律界提供了新的机会

  大陆允许台湾民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甫一传出,得到了台湾法律界人士的积极回应,他们纷纷认为,这对台湾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为台湾法律人士提供了新的机会。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指出,近年来,台湾律师的服务量逐渐紧缩,法律人出路受到限制。相对来说,大陆由于涉外事务多,法律市场蓬勃发展。

  潘维大说,随着两岸经贸往来的增多,两岸之间的一些经济贸易纠纷也会随之增加,这种纠纷的解决更多的是依靠两岸的法律,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化解。台湾的法律事务所也需要精通大陆法律的专业人才。有资格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对台湾的法律界而言,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意味着多了一个新的机会和出路。

  台湾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两岸开放及多年来的密切经贸往来,衍生出不少法律、税务等纠纷。为增加台商的安全感和信赖感,大陆方面有必要开放专业的律师或会计师资格考试,获得具有大陆律师资格的台湾人,在大陆执业或于各级法院出庭辩护,如此才能让台商的人身财产安全获得更明确的保障。

  “这项政策很好”。台湾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律师陈玲玉如此评价。她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对台湾律师而言多了很多工作机会,也可以让台商选择较为信任的台湾律师。

  台盟中央副主席刘亦铭此前就建议大陆应明确台湾学生可以参加资格考试的种类,当前最迫切的是希望大陆能够开放司法考试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以便台湾学生获得相关的执业资格,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能在大陆成立律师事务所。

  过关人数可能将多于港澳考生

  吴学媛是台湾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财经法律专家,在过去的几年中,她一直在关注大陆的司法考试。

  她认为,比起过去港澳人士报考,台湾考生能够考上律师资格的人数与比例,应该会高于港澳人士。因为港澳以英美法系为主,台湾则以大陆法系为主。

  “过去在中国大陆的台湾学生,大部分钻研的领域以中医与法律为主,这项政策的开放,对台湾学生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吴学媛说,台湾的学生可以报考中国司法考试,等于让他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出路与发展机会。

  1994年,中国曾经短暂开放台湾民众参加大陆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当年港、澳、台三地共有359人报考,共有18人“上榜”,其中香港15人,台湾3人。那么,此次开放台湾居民报名司法考试,是否也包括法律执业资格呢?

  丁露解释说,1994年开放的是律师资格考试,与现在的司法考试性质不太一样。当时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举行之后,由于一些其他的问题,包括相关执业规定等在当时都不够成熟与完善,所以当年举行了一次就停止了。

  吴学媛说,大陆地区准许非法律系毕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除了专门研读法律的台湾学生有资格报考之外;包括已获得台湾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士,以及现在跟未来有兴趣从事两岸相关工作的人,都会有兴趣来参加考试。

  台湾居民参加司考所需资格

  ·具有台湾居民身份,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品行良好,没有因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获内地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或者学位。

   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考的情况

  2004年,司法部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会议纪要,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项政策得到了港澳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港澳居民的积极响应,2004年,香港、澳门居民共有522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香港居民460人,澳门居民62人。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自2005年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香港、澳门居民报名、考试首次可在当地进行。当年,香港设立了三个考场,澳门设立了两个考场。

  据统计,2004至2007年,港澳共有1300多人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38人(香港35人,澳门3人)通过。根据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港澳居民,通过在内地律师事务所1年实习锻炼,有资格在内地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的执业律师。(柴黎 袁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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