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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台湾农民创业园出台18条优惠政策

2008年03月21日 10: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武汉3月20日电(记者魏梦佳)湖北省武汉市近日出台18条优惠政策,提出凡到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设厂的台商,都可享受到代办手续,减免有关税费等方面的待遇。

  记者从武汉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了解到,这18条优惠政策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土地使用、资金扶持、税费、奖励和其他政策等六大类。

  在税费减免上,台商汇出从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对台商个人取得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台企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牲畜、家禽、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营业税。

  武汉还开放创业园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销售园内企业鲜活农产品的合法装载车辆,经审核后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在资金扶持政策方面,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台商投资企业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对新建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项目,市、区政府根据企业贷款资金额给予贴息。

  此外,入园项目可优先协调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上获得优惠;市、区政府对台企从事的高科技种子、种苗产业或其他新品种生产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入园项目所涉及项目审批、年检等相关手续,由园区统一无偿代办并重点跟踪;入园台商子女在汉入学,按照武汉居民子女入学相关规定予以办理,不额外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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