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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深化鲁台经贸合作

2008年02月26日 15: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你好台湾网2月26日讯  2月2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台协会长暨台商代表座谈会,就进一步推动鲁台经贸合作进行座谈交流。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才利民副省长说,去年,在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鲁台间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成效显著。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批准台资项目7390个,合同利用台资208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30亿美元,台资已成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山东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活跃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广大台商在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多介绍台湾朋友来山东投资兴业。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切实贯彻“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认真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维护好在鲁台商的合法权益,为台商搞好服务。

       山东省政府台办主任杨庆文及省直有关部门、银行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部分台协会长暨台商代表在会上发言。(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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