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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中院“台商合议庭”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2008年02月13日 13: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福州2月13日电(简三景 章民士)福建省漳州市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自成立至今,共受理商事案件25件,审结一审案件10件,审结率达83.3%;二审案件审结率达100%。涉案总标的额达3315万元。

  2007年7月20日,漳州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深受台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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